平衡劳动关系:建立真正的集体谈判制度
2005-02-25分类号:F246
【部门】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摘要】我国目前广泛存在原始的劳动关系现状,对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构成了严重挑战,根本出路在于在强化工会力量和作用的基础上,改变目前劳资力量对比严重失衡的局面,建立真正的集体谈判制度,包括培育真正的谈判主体,制定有关集体谈判的立法,确立罢工的合法地位等。
【关键词】集体谈判 劳动关系 力量对比 国有企业 劳资矛盾 关系模式 工会组织 全体劳动者 就业权利 劳动科学研究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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