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分级所有”体制的重构
2005-03-28分类号:F123.7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
【摘要】在国有资产“分级所有”的改革思路确定之后,必须为这一新体制的建构确定基本原则,即分级所有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出资人制度原则以及并列运行原则。而科学合理地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国有资产,则必须在尊重历史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指导思想下,从国有经济的行业发展态势和国有资产的增量与存量关系两个方面统筹考虑划分标准。
【关键词】国有资产 分级所有 建构原则 划分标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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