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出帽业有限公司要求在美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案评析
2005-12-15分类号:D997.4
【部门】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
【摘要】本案涉及中国公司要求美国法院就中国仲裁机构裁决做出即决判决。而美国公司却以未得到适当通知为由,否定裁决的有效性。另外,美国公司还以违反合资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反诉中国公司。本文通过对案情的概述,着重归纳了法院分析,同时在结合本案事实的基础上,就美国法下确认外国仲裁裁决方面的若干问题作了简要评析,希望对我国当事人今后在美国法院申请确认仲裁裁决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纽约公约 即决判决 外国仲裁裁决 已决事项不再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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