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图书馆的影响和启示
2005-11-15分类号:D923.41;G251
【部门】河南平原大学图书馆 馆长、副研究馆员。通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邮编 453003
【摘要】《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提供了图书馆集体管理组织使用著作权的可操作规程,也使图书馆找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新的法律途径。图书馆要充分认识短期内通过集体管理组织使用著作权仍然存在的障碍。在集体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图书馆应采用授权模式的多元化策略。应积极建立图书馆共同体。同时要关注国外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新动向,向立法机关适时提出建议。
【关键词】《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著作权 著作权集体管理 图书馆
【基金】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馆藏评价与绩效分析”(批准号04BTQ001)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图书馆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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