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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目的及修改意见

2005-10-30分类号:D922.68

【作者】夏少敏  张云杰  赵赤  
【部门】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浙江林学院人文学院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浙江临安311300  浙江临安311300  浙江临安311300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颁布的,反映的是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已经过时。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是对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应该体现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把《环境保护法》创制成促进资源和环境保护,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环境基本法,并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参22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  目的  可持续发展  修改
【基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NX04ZFO4)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林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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