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与金融债权的保护
2005-03-20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 西南政法大学 江苏徐州 221003 重庆 400031
【摘要】为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以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各国纷纷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对公司人格独 立制度和股东有限责任制度加以修正和补充,对公司的独立人格不予以考虑,直接追究股东的个人责任,以平衡公司与股 东的权利和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这便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理论。作者认为,我国引入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利于金融债权 的保护,必须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尝试和完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而抑制社会信用缺失现象进一步蔓延。
【关键词】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有限责任 金融债权保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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