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反思与改造
2005-09-25分类号:D922.28
【部门】华侨大学法学院 福建泉州362000
【摘要】作为部门行政法律制度建构的一部分,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在国家经济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还存在着较大的缺陷,突出表现在金融监管立法不完备,法律、法规混杂、重复、遗漏及空白之处甚多,对监管主体的规定存在缺失,央行的独立监管地位弱化,关于金融监管的手段、方法的规定不完善,以致造成执法缺乏力度。在国外资金大量涉入国内、国际金融及监管规则约束国内的金融机构之前,必须完备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 法律制度 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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