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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2005-06-28分类号:D923;D922.287

【作者】蒋尧明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330013
【摘要】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为了应对因审计报告虚假陈述可能引致的巨额民事赔偿,必须建立相应的财产保障机制,具体包括:完善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筹建注册会计师行业共同赔偿基金、实施联合赔偿计划,建立国家行政罚款、刑事罚款财政回拨制度。
【关键词】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保险制度  共同赔偿基金  财政回拨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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