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114号属于GATS的管辖范围(一)
2005-08-05分类号:D922.295
【部门】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南京210000
【摘要】本文从服务提供的方式、成员影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措施、措施与服务贸易的关系、服务部门的分类等不同角度,论证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113号令)、《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114号令)无可争辩属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管辖范围。本文的论证展示了一种基于规则的研究方法,推进了这个对结论的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变;本文的结论显示,作为“成员的措施”的113号令、114号令甚至今后的部门立法都会受到GATS的制约。
【关键词】服务提供方式 服务贸易 服务部门 管辖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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