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中的法理思考
2005-08-20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长春税务学院法学系 吉林长春130021 吉林长春130021 吉林长春130021
【摘要】新的企业破产法应当正确对待金融行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破产法在整合全社会经济运行当中的规范作用,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破产的干预。同时,法律应当在微观经济中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关键词】企业破产 法理 债权人利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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