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的法理视角思考
2005-04-15分类号:D922.26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 430074 430074
【摘要】我国《会计法》的修改与完善, 既应考虑会计专业问题也应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法理方面问题的研究。《会计法》的地位决定了其应发挥上承宪法下统其他会计法律规范的作用, 它规范的内容应是社会属性层次而非技术操作层次; 《会计法》的法律规范应符合国家意志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法理特征, 且须从法律的角度建立自己的概念体系; 在相关法律协调过程中, 会计界和法律界应通力合作, 以便《会计法》和其他法规能各司其职; 《会计法》的运行过程应当符合法理原理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会计法》 法律地位 法律规范 概念体系 运行效果 法理思考
【基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郭道扬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产权会计法制史与现实会计法制体系建设研究》(03BJY022); 财政部2003年重点会计科研课题《会计法规体系研究》(2003KJA001)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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