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纠纷性质探析——兼论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的对策
2005-05-30分类号:D922.16
【部门】西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重庆400715 重庆400031
【摘要】高校作为特殊的独立法人,行使着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围绕这两种权力引发的教育纠纷亦相应地分成两类不同性质的纠纷。解决高校教育纠纷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制度,并对高校教育纠纷进行分流与选择适用,最终形成教育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制度、教育行政诉讼制度以及教育仲裁制度等多元化解决纠纷制度。
【关键词】高校教育纠纷 行政权力 学术权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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