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学位纠纷的解决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04-08-28分类号:G649.712
【部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杭州310027 浙江杭州310027 浙江杭州310027
【摘要】美国的学位纠纷大体可分为大学拒绝颁发学位证书和大学撤销学位证书两种情形。通过对美国的学位纠纷解决的考察,提出在我国学位证书拒发的考量范围中应引入学术性的不当行为概念,遏制作弊歪风;完善我国学位拒绝颁发或撤销学位证书决定的程序;明确有关拒绝颁发或撤销学位的理由或标准。
【关键词】美国法 学位纠纷 启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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