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新飞跃——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修改
1994-09-20分类号:D997.4
【部门】华东政法学院 华东政法学院
【摘要】近年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每年新受理的案件均在200件以上,1993年受案数量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504件,比1992年增长88%,争议案情愈来愈复杂。同时,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法律和实践对仲裁程序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有必要对198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修改。1994年3月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规则 仲裁委员会 仲裁程序 仲裁庭 外国法人 受案 仲裁费用 法制建设 国际经济贸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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