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保险案件应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承办“拖轮三号”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的思考
1994-02-15分类号:D920.5
【部门】PICC天津市分公司
【摘要】“拖轮三号”保险合同纠纷案是国内成诉的第一例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该案涉及了海上保险合同的重大原则问题及一系列法律事件的认定问题。笔者作为经办人员之一参加了全部的诉讼工作,认为该案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我国法庭的态度必须引起保险人的重视。 一、诉讼的提起 1987年8月,“拖轮三号”在毛里塔尼亚施工完毕,在准备拖带回国之前,其使用人在我公司投保了船舶
【关键词】保险合同纠纷 海上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 重大原则问题 经办人员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保险条款 认定问题 承保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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