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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区儿童看护中心的审批制度及其思考——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

2004-09-10分类号:G619.712

【作者】蔡迎旗  冯晓霞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100875   北京100875
【摘要】美国社区儿童看护中心的申请与审批手续一般要经历筹划与准备、递交申请材料、情况核实、审批与指导四个步骤。具有审批权集中,但审查权相对分散;审批标准侧重于办学的经济基础;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将审批和引导相结合;审批程序规范科学,以人为本等特点,而这些正是我国托幼机构,乃至中小学校审批工作中最缺乏的方面,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当着力借鉴。
【关键词】社区儿童看护中心  托幼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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