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共同基金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启示
2004-07-10分类号:F837.12
【部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法规及监管部
【摘要】共同基金的权力滥用与利益冲突源自投资公司独特的管理架构。由于投资顾问独立于其所管理的基金并对其所管理的基金拥有管理权,投资顾问的利益与基金股东的利益相互冲突。过去几十年基金业的繁荣景象,使那些负责对基金进行监管的人员或机构,如法院和SEC,低估了共同基金特殊的管理架构所产生的权力滥用的危险。
【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 投资顾问 投资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持有人 董事会结构 投资基金 关联人士 公司型基金 主承销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