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平披露条例》再审视
2004-06-10分类号:F837.12
【部门】美
【摘要】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于2000年8月10日颁布的《公平披露条例》(下称“《条例》”)旨在限制上市公司的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随后美国又修订了内幕交易法的部分条文,试图以此来廓清公开披露与选择性披露相交叉的一些模糊领域。在《条例》实施一年之后,劳拉·西蒙·安格尔(时任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委员)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于2001年12月发布本报告。报告中对信息披露方式、披露时间、披露对象和与市场互动的分析今天仍值得中国借鉴,尤其值得我们在修改《证券法》时参考。译文略有删节。
【关键词】信息披露方式 选择性信息 披露行为 公众公司 自律组织 安格尔 技术进步 投资界 纽约证券交易所 劳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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