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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金融风险财政化问题及对策

2004-10-20分类号:F832;F812

【作者】阎坤  陈新平
【部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
【摘要】潜在债务是我国财政风险的主要来源,而在整个潜在债务链条中,金融业又占了绝大比重,所以控制金融风险就成了防范和化解我国财政风险的重要一环。 作为当前处理金融风险问题的特殊模式,金融风险财政化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对政府职能的一项客观要求,也是现行财政金融管理体制下的一种制度安排。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事一议”的金融风险化解方式正逐渐暴露出其体制性缺陷和不尽合理的地方,存在着诸如“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以及地方“倒逼”中央财政等问题。因此,如何借鉴国际相关经验,构建相关法律框架,建立潜在债务风险监控体系,进而弥补我国金融风险财政化运作模式之不足是本文的分析重点。
【关键词】金融风险  财政风险  潜在债务  金融风险财政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管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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