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和操作风险监管原则
2004-12-25分类号:F831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 教授
【摘要】一般而言,国际银行业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近年来操作风险给国际银行带来的损失日益严重,这迫使操作风险的定义、测量和监管原则变得更为缜密。本文在介绍操作风险类型及其对银行的影响之后,讨论了操作风险监管原则的新近发展,及其和作为新巴塞尔协议核心的“三大支柱”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 三大支柱 操作风险 监管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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