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2004-10-05分类号:F812.42
【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化德县国家税务局
【摘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与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优惠对象上有交替,有相互替代效应,使一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没有产生效应。比如新办商贸企业和现有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比例,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政策。对新办商贸(纯零售)企业而言,它享受税收优惠既可按再就业政策,也可按新办企业政策。按新办企业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对企业更有利,一是无安置人员的比例要求:二是审批手续简单。
【关键词】优惠政策 所得税优惠 企业政策 比例要求 协税护税组织 替代效应 失业人员 国家税务局 资格审核 追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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