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的性质及其经济后果
2004-03-25分类号:F812.42
【部门】湖南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湖南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湖南长沙410079 湖南长沙410079
【摘要】针对土地征收的农业税费实质上是针对土地财产征收的财产税。当农产品供不应求时 ,征收农业税费有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作用 ,且不会影响农民收入增长 ;当农产品供求平衡时 ,农业税费则有束缚农村劳动力向非农劳动转移的负作用 ,对农民收入增长有负面影响 ;当农产品供过于求时 ,农业税费对农业收入增长有显著负面影响 ,并且农业税费的负担变得极不公平 ,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民其税费负担比率大大超过了平均负担水平 ,将陷入了相对贫困的状态 ,这正是目前农业税费所带来的经济后果。
【关键词】三农问题 农业税费 农民收入 农业发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