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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改革的思考

2004-06-05分类号:F812.42

【作者】李光龙
【部门】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一、免征额的内涵分析 免征额是课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货币金额,是在计算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从课税对象中加以剔除的部分,目的是弥补纳税人的收入成本或解决其基本的生存需要等。如果课税对象等于或小于免征额标准,则不征税;如果超过了免征额标准,则只对超过免征额以上的部分计算征税。如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工薪所得计税前按月扣除的800元即属于免征额,若某人月薪1000元,则只对其超过800元以上的200元部分计算征税。
【关键词】免征额  课税对象  工薪所得  应税所得  扣除标准  地区差别  纳税能力  计算纳税  货币金额  扣除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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