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研究
2004-09-05分类号:F812.42
【部门】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
【摘要】房地产税收作为财产税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应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部分税种的课征违背了公平原则、部分税种的调节欠妥、部分税种的配合失当以及税费混杂等缺陷,应通过优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部分现有税种及开征相关新税种加以完善。
【关键词】房地产税 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土地闲置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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