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获取国际税收协定资格的障碍和解决规则
2004-07-25分类号:F810.422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 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基金通过获得国际税收协定权益来避免双重征税遇到了一些资格认定上的阻碍,许多国家特别是那些基金能够上市流通的国家常采用基金代表投资者的方法作为取得协定资格的理由,但实践操作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在1997年国际财政协会的新德里会议上,各国就某些方面达成了共识,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资格确认规则,其在理论设计合理性和操作可行性上受到了很多国家的欢迎。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 国际税收协定资格 解决规则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名称中国金融税制设计与管理,项目编号:70373030)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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