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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参与决定价值论质疑

1994-09-25分类号:F014.2

【作者】陈振羽
【部门】厦门大学
【摘要】两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各有其质和量的不同规定。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和价值量.而且是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量,不是决定商品的个别价值。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决定商品的社会价值,而是决定商品实现的社会价值。作为价值决定的前提的使用价值是指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作为某种商品总量价值实现的前提的使用价值是指满足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要量。《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都同时考察了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关键词】价值量  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劳动量  劳动耗费  个别劳动时间  支付能力  生产部门  社会价值  商品生产者  定量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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