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须重新审定
1994-02-15分类号:D920.5
【部门】PICC浙江省分公司
【摘要】案例 1992年10月15日,中国南光贸易珠海公司(以下简称南光公司)向美国通用贸易公司(TUNG YUNGTRADING CORP.)(以下简称通用公司)出口一批1450箱价值85954美元的冻虾仁。按信用证规定,由卖方南光公司负责买保险,应南光公司的要求,浙江人民保险公司签发了PICC条款冷藏货物一切险、战争险和附加拒收险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同年11月5日,货抵达目的地旧金山,经美国联邦食品检验当局(FDA)和PRIVATE LABORATORY ANRESCOINC.分别检验,该批冻虾有不同程度的腐化,不符合美国FDA标准,不准进口,并勒令其必须自卸货时起90天内运出美国,逾...
【关键词】保险合同 一切险 信用证规定 贸易合同 通用公司 冻虾仁 美国通用 食品检验 应南 货物运输保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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