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今年建设工作的亮点
2004-02-05分类号:F426.9
【部门】
【摘要】(一)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改进城乡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和重视对村庄建设的引导。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强化省、自治区建设厅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的协调、监管职能,以及对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职能。 (二)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推进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体系建设 鼓励社会资金、外资及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
【关键词】公用事业市场化 城镇体系规划 城乡规划编制 卫生体系建设 城市供水 建筑业改革 管理体制改革 建筑市场监管 建筑业企业 基础设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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