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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地方税制的基本构想

2004-04-05分类号:F812.42

【作者】王建书  
【部门】浙江师范大学  
【摘要】我国现行的地方税制是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时建立的。分税制改革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但实践证明,我国的地方税制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地方经济的有效运行,亟需深化改革,尽快加以完善。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权划分不够合理,地方缺乏必要的税收立法权。目前属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很有限,主要有:屠宰税和筵席税继续征收或停征权;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实施细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在规定税率幅度内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权等。其余所有地方税税种的立
【关键词】地方税制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  税权划分  城市维护建设税  筵席税  税制改革  税收立法权  基本构想  房产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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