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行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的思考
2004-07-05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大学财政系 博士生
【摘要】随着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的颁布,我国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正式确立了。新出口退税机制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退税率,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的出口退税新机制。但新出口退税机制并未涉及“免、抵、退”税政策本身。下文就在新出口退税机制下,如何解决“免、抵、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出口产品 出口退税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 出口货物退税 计税价格 实耗法 主管税务机关 进口料件 免抵退税 购进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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