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农地保护与开发
2004-12-13分类号:F331.26
【部门】华中农业大学土管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土管学院 山东省即墨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 430070 武汉 430070 266200
【摘要】1945年韩国从日本的殖民统治下获得解放,1949年制定颁布《农地改革法》,对农地进行全面改革。政府买进佃耕农地及超过3公顷的个人所有农地,以分配给自耕农,取消佃耕制度。从1953年7月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经济进入恢复期,政府通过积极推进土地改革并在50年代后期基本消除了寄生地主制度,建立了自耕农经营体制。经过60年代以来经济急速增长,通过实施政府主
【关键词】农地保护 农地改革 农地转用 农林部 经营规模 个人所有 及超 土地所有者 农业结构 农业环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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