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从清代锦屏人工林业的繁荣谈政府和国家法的“为”与“不为”

2004-05-30分类号:F326.29

【作者】罗洪洋
【部门】贵州工业大学法学系 贵州贵阳550000
【摘要】清代黔东南锦屏人工林业的发展过程中 ,在其生产阶段 ,官府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将此阶段完全交由苗侗林业契约和习惯法来调整 ,其对林业的介入从木材的上市交易开始。笔者认为 ,清代锦屏人工林业繁荣的启示录是 :政府和国家法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 ,管好自己该管的和能管的 ,而把其余的交给市场和个人
【关键词】人工林业  政府  国家法  民间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