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治理中的股东监督制度构造与创新
2004-09-28分类号:F276.6
【部门】华侨大学法学院 华侨大学法学院 福建 泉州 362021 福建 泉州 362021
【摘要】公司治理有多种含义,但最重要的是对经营者的监督问题。在公司治理的多元监督主体中,股东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监督主体。在我国公司股权集中、内部人控制的现实条件下,发挥股东的监督作用尤其重要。股东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利益主群体,处于不同利益层次上的股东,其监督的积极性并不相同。我国公司法应针对股东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法律应对,完善我国公司法人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法上的进一步创新。
【关键词】公司治理 结构 股东监督 公司法 完善 创新
【基金】2003-2005年度国务院侨办科研基金资助项目(03QSK5)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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