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司内部监督的模式选择与制度完善
2004-02-20分类号:F276.6
【部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讲师 重庆400031 博士研究生 讲师 重庆400031
【摘要】国外公司内部监督模式的典型代表有美国模式、德国模式和日本模式三种 ,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经济环境和制度背景。我国现有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所包括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都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 ;我国未来应当选择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相互结合的监督模式 ,并从基础环境、关系构架、冲突解决、制度整合等多方面完善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
【关键词】公司 内部监督 比较 模式选择 制度完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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