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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幼稚产业的保护

1993-07-30分类号:

【作者】孙鲁军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  
【摘要】GATT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实施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减少直至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歧视待遇,实现贸易自由化。它除了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关税保护原则、一般地禁止数量限制等一整套多边贸易原则和规则外,还有一些例外条款。其中就有幼稚工业保护的例外,但是,GATT没有规定“幼稚产业”的明确定义。那么,“幼稚产业”是如何定义和划分的呢?GATT对“幼稚产业”是如何确认的?中国在选择自己的贸易保护重点时,应解决好哪些问题?请看本期“论坛”栏《中国幼稚产业的保护》一文。
【关键词】幼稚产业  关税保护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幼稚工业  贸易自由化  国民待遇原则  非关税壁垒  例外条款  肯普标准  保护手段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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