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与税制改革的协调
2004-10-25分类号:F123.16;F812.42
【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100010
【摘要】《宏观调控与税制改革的协调》一文中,国务 院发展研究中心倪红日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中国的税制改革在宏观经济条件宽松和不宽松的情况下都受到了牵制”的结论。认为,按照经济周期估计,中国经济可能进入了新一轮的增长期,如果宏观经济的宽松阶段可以持续4-5年,正是推进税制改革的良好时机。因为宏观经济能够稳定在一个“既不冷也不热”的状况可能只会是暂时的,而在经济增长较高时期,要比经济增长处于较低时期推进税制改革更为容易,风险也相对较小。目前宏观调控的主要特点是结构性调控,有保有压。税制改革应该适应结构性调控的要求,按照“总量税收不减、税制结构调整”的思路设计方案,积极而稳妥地推进。
【关键词】税制改革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改革 名义税率 结构性问题 有保有压 投资过热 增长形势 公平税负 下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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