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重要载体作用
2004-04-30分类号:F114.46
【部门】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云南昆明 650041 云南昆明 650041
【摘要】2002年11月1日至4日,国务院总理出席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召开的第六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和首次大湄公河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农业部和东盟秘书处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向柬埔寨、老挝、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的换文》、《中国和老挝政府关于建设昆曼公路老挝境内部分路段项目的协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
【关键词】次区域合作 大湄公河次区域 领导人会议 东盟国家 全面经济合作 优惠关税 东盟秘书处 东盟自由贸易区 载体作用 经济发展空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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