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反倾销实施期限——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问题探析
2004-10-20分类号:D99
【部门】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摘要】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立法与实践及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满5年之前可以发起日落复审(又称“到期复审”);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在日落复审中各国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国外反倾销案件多数都经
【关键词】反倾销日落复审 实施期限 反倾销税 反倾销案件 调查期 调查机关 倾销幅度 自由裁量权 国内产业 贸易救济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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