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保管箱业务法律问题探讨
2004-05-15分类号:D922.28
【部门】中国工商银行永州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永州市中心支行 广西桂林市临桂县回塘信用社 湖南永州425006 湖南永州425006 广西桂林541000
【摘要】目前,保管箱业务已逐步在各商业银行展开,并成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由于保管箱业务的实务会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如对于押租、保管箱合同是否拥有置留权、保管箱失窃、逾期以及法院是否能对保管箱采取强制措施等都没有相关的法律界定。因此,建议修改相应的法律和对银行新业务进行立法的规范管理,以促进保管箱业务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保管箱业务 法律关系 合法权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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