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审计机关在审计复议中的举证责任
2004-02-05分类号:D922.27
【部门】辽阳市审计局 辽宁 辽阳 111000
【摘要】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行政的实质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由于政体不同,西方某些国家的行政权利制约是通过分权制衡原则实现的。在我国,必须依照国家政体和国情的特点,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在立法、司法和行政监督体系中,行政监督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行政复议则是国家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为依法行政而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特别是加入WTO后,加强对"管理者的管理"的要求更加迫切。本文仅以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复议的实践为例,探讨如何履行审计机关的举证责任问题。
【关键词】依法行政 审计复议 举证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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