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义务前置的法理反思
2004-10-05分类号:D922.22
【部门】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摘要】本文从法理基础、合宪性、立法技术等三个方面对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中的税务行政复议纳税义务前置制度进行了反思,指出该制度不仅不符合现代行政民主、行政法治、行政文明的理念,限制、乃至剥夺了公民的宪法权利,而且在立法技术上存在问题。文章认为,设置这一在法理基础和合宪性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问题的制度,不仅是不应该的,而且也是不必要的。
【关键词】税务行政复议 纳税义务前置 自由裁量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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