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
2004-01-05分类号:D922.22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
【摘要】纳税人的权利,可以分为宏观上的纳税人的整体权利和微观上的纳税人的个体权利。其中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是纳税人享有的—项极为重要的整体权利,这是对税收概念作出新的诠释,即从税收征收与使用相统一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本文论述了确立纳税人的税收使用监督权的必要性,并从国家权力机关对财政支出的决策和监督,建立健全纳税人参与监督财政支出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公开制度等几个方面,论述了纳税人对税收使用的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关键词】纳税人的整体权利 税收新概念 税收使用监督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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