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运作模式及资本市场完善问题探讨
2004-04-05分类号:F123.7;F832.5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一、关于国有资本的运作模式问题 (一) 国有资本管理机构的组织模式。 十六大提出,要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出资人管理体制模式。为保障国有资本的有效运作,我们应精心构建国资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笔者认为,国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应考虑如下问题:一是国有资本人格化代表的选拔制度,二是监督机制的设立。从目前看,国有资本采取中央政府和省市(直辖)地方政府两级代表、同级人大监管
【关键词】市场完善 国资管理 所有者权益 组织机构 选拔制度 组织结构 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资改革 国有资产出资人 信息披露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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