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分析
2004-03-16分类号:F12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湖北武汉430060 湖北武汉430060
【摘要】我国地方政府通过制度创新促进了我国的市场化改革,降低了权力中心进行制度创新的风险和成本,进而提高了其制度安排的质量和效益。这种在宪法秩序、意识形态以及知识存量约束下的创新行为,存在着决策成本、规范成本以及风险成本,同时还会产生地区经济的发展、自身利益的强化和权力中心的认可三种收益。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实现制度创新的成本最小化和收益最大化。
【关键词】地方政府 制度创新 成本 收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