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把股份制跟公有制划上等号——关于社会主义市场与股份制的研究之一
2004-10-15分类号:F121.2
【部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
【摘要】自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以来,人们都普遍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国企改革实践的一个明显进步。但也有同志认为,《决定》的这一提法是对十五大报告关于股份制性质的论述的重大"突破"或"发展",即"突破"了十五大报告关于股份制既可被资本主义采用也可被社会主义采用,关键取决于控股权为谁所掌握的论述,并认为"突破"之点即肯定
【关键词】股份制企业 社会主义市场 主要实现形式 十五大报告 股份资本 融资者 国有企业 自有资本 私有经济 法人产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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