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思路
2004-02-25分类号:D922.6
【部门】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03
【摘要】发达国家打着保护环境的名义开始了新的“贸易壁垒”,WTO的规则允许各国可以为保护本国环境采取必要的措施,但要求不能造成新的贸易壁垒,如果违反有关限制性的措施,就是“环境贸易壁垒”。面对新的贸易体制,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应积极应对。
【关键词】贸易壁垒 环境贸易壁垒 环境保护
【基金】江苏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批准号02SJD820009); 《国际法律制度视野下“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之子课题。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经贸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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