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裁审关系”
2004-03-25分类号:D922.5
【部门】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摘要】当前我国劳动争议实行的是“仲裁前置,一裁两审”的制度,并将调解作为一种可以选择的辅助程序置于仲裁之前。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最大特点是试图将调解、仲裁、诉讼三者结合,并形成以仲裁为中心的互补关系。然而实行至今,这一程序却因为其体制繁杂、期限冗长的缺
【关键词】劳动争议 一裁两审 劳动关系 劳动法院 劳动法庭 程序公正 仲裁员 团体协约 辅助程序 结果公正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