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虚假陈述研究
2004-01-15分类号:D922.28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330013
【摘要】“客观真实”是一种哲学智慧,是司法实践追求的理想目标;而“法律真实”代表了一种典型的法律家思维,是一种经验智慧,是司法实践追求的现实目标。会计活动和司法活动有许多相似之处,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现实标准只能是法律真实,而不是客观真实,会计标准是衡量法律真实的直接依据。会计信息虚假陈述一般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不正当披露四种形式,它们都是建立在对会计信息“重大事件”判断的基础之上的。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 虚假陈述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会计标准 重大事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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