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务评聘中的法律问题探析——对一起诉讼案的法理学思考
2004-03-25分类号:D920.5
【部门】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陕西西安710062
【摘要】从林某诉某大学案的审理和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高校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相应被纳入行政诉讼制度的监督范围;司法审查的有限介入是必要的,而不是对学术自由的干预;教师职务授予行为的主体不是学校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而是学校;"评"与"聘"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为过程,前者是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一种民事行为。
【关键词】高等学校 司法审查 学术自由 职务评定 职务聘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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