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法定主义之内涵——对日本学者金子宏学说的一点质疑
2004-01-25分类号:D912.2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100102 北京100102
【摘要】日本学者金子宏在《租税法》一书中 ,将税收法定主义的内容概括为“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 ,合法性原则和手续之保障原则”等四项 ,该观点值得商榷。从三个方面可以证明税收法定主义所解决的是税法中的实体问题 ,而非程序保障问题。这三个方面是 :该原则的目的是反对政府无故剥夺国民财产 ;税收法定主义的诸多功能来自对政府征税的要求进行约束 ;程序保障包含于税收法定主义将使得该原则实际上成为不可能。因此认为税收法定主义只应包含税种法定、税收要素确定这两个方面的实体内容。
【关键词】税收 税法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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